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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0日,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發(fā)布情況通報。報警人陳某根于11月18日17時許占用林某凱地庫車位,11月19日22時許林某凱在聯(lián)系不上陳某根的情況下,雇叉車將其車輛丟入河道。目前,林某凱已被公安機關(guān)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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