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頂摩崖上隨意刻字,被判支付12萬元修復和懲罰性賠償款
貴州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助力世界自然遺產保護
正義網訊(記者張安 通訊員楊濤 林鑫)3月25日,貴州省江口縣檢察院訴陳某在梵凈山世界自然遺產地“金頂摩崖”刻字民事公益訴訟案公開開庭審理。法院當庭判決被告陳某支付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修復費用及懲罰性賠償金等共計12萬余元,并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對其違法行為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。
2021年7月11日下午,陳某在梵凈山核心景點紅云金頂排隊登頂?shù)倪^程中,無視他人勸阻,在“金頂摩崖”石壁上使用登山手杖隨意刻劃了4個字,對文物和自然遺產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害。其行為被其他游客拍攝視頻并上傳至短視頻平臺,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,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。
2021年7月14日,江口縣檢察院對該案進行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并展開調查,隨后,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訴訟公告程序。公告期滿,無法律規(guī)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,經層報貴州省檢察院審批同意后,12月24日,該案經銅仁市檢察院交辦,由江口縣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。
辦案過程中,檢察機關上下聯(lián)動破解辦案難題,全面深入開展調查取證,多次向貴州省博物館、梵凈山管理局、江口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游局等相關部門征求意見,委托組織專家對受損的區(qū)域進行鑒定評估,委托陳某所在地的浙江省檢察機關告知其權利義務并聽取意見,前往廣東省依法詢問涉案視頻發(fā)布者及其他見證人,依法扎實做好訴前準備工作,保障辦案質效。
最終,法院審理認為,檢察機關起訴的事實清楚、證據確實充分,適用法律準確,結合陳某認錯態(tài)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,依法對陳某作出上述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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