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(相關資料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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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隨即時通信技術的發(fā)展,溝通聯(lián)絡的便捷化打破了傳統(tǒng)工作場所物理空間和時間的限制,也模糊了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的邊界,造成工作時間不斷“滲入”勞動者休息時間中。越來越多的人發(fā)現,自己好像下班了,又好像沒下班。
無論身處哪里,用手機處理工作、保持在線回復已經成為許多人的工作常態(tài)。然而,隨之而來的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——下班后微信辦公算不算加班?
根據互聯(lián)網發(fā)起的調查顯示,超過90%的人認為下班后微信辦公算加班,因為他們在非工作時間仍然在為公司提供服務。因此,應該得到相應的加班費或者休息補償。
也有少部分人認為,下班后繼續(xù)辦公是一種個人選擇,目的是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,提高工作效率,進而有助于實現個人成長或升職加薪。因此,不應該得到額外的勞動報酬。
目前,對于下班后微信辦公是否算作加班,國家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(guī)定,且不同行業(yè)或公司所處的情況也不盡相同,是否算作加班還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
不管怎么說,下班后微信辦公的確使人處于一種隱形加班狀態(tài),對于個人的身心健康都是一種挑戰(zhàn)。過度模糊工作與生活的界限,在一定程度上會給人帶來壓力和焦慮。因此,我們應該合理安排工作時間,盡量避免在下班后繼續(xù)進行微信辦公。
對于當下的打工人來說,如何避免數字時代被隱形加班現象“綁架”已經成為了亟待解決的問題。企業(yè)和個人應該攜手建立共同的思想認知,讓微信成為溝通的橋梁,而不是綁架的工具。
海報新聞編輯 于琳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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