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(資料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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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年了,我的手機通訊錄里一直有個號碼讓我看著就很親切。這個號碼是李怡姐的,李怡姐是內(nèi)蒙古自治區(qū)烏海市海南區(qū)檢察院的一名檢察官。
在那段家人、同學、朋友都對我倍感失望的日子里,李怡姐總是引導我、教育我、鼓勵我,無數(shù)次在電話那端把我從自暴自棄的邊緣拉回來。也正是在那些接受幫教的日子里,我養(yǎng)成了遇事找法、辦事遵法的行為方式。
三年前,我在職業(yè)技術(shù)學院上學時,整日逃學泡網(wǎng)吧,慢慢地染上了小偷小摸的習慣,逐步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。后來,我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還記得第一次見到李怡姐時,我做好了被批評教育的準備,但她沒有訓責我,而是先問起我不上學的原因,還問我在校讀書期間缺不缺少生活費。
那一刻,我的心情很復雜。她認真傾聽的樣子,我一輩子都忘不了。她對我的尊重和鼓勵,讓已被判定無可救藥的我看到了轉(zhuǎn)變的希望。
在案件審查起訴過程中,檢察機關在充分參考社會調(diào)查結(jié)果、心理疏導情況,認真聽取多方意見后,認為我和父母之間的關系調(diào)適、我已有的不良習慣矯正需要一個過程。為了讓我有機會繼續(xù)學業(yè),避免因一時的錯誤而影響一生,檢察機關對我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,并設置了6個月的考驗期。
在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間,我回到學校繼續(xù)讀書,認真完成李怡姐交給我的任務,并定期接受專題法治教育。在李怡姐和其他檢察官的監(jiān)督下,我不僅按時通過了考察,還順利畢業(yè)成為一名工人,用自己學習的技能為社會做些貢獻。
年少無知時誤入歧途,無疑成了我人生中最為灰暗的時刻。如今回想起來,我依然十分后怕。如果不是檢察官的教育、挽救,我的人生將會跌入深淵。
李怡姐曾和我說:“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后果買單,當你想犯錯的時候,先停下來,花一分鐘想想為什么要這么做,值得嗎?”現(xiàn)在,每當遇事沖動時,我都會想起這句話,按她教我的方法冷靜處事。希望大家能以我為戒,在應該認真讀書的年紀,好好學習,千萬不要做違法犯罪的事情。
[版面編輯:楊璐嘉] [責任編輯:王極]關鍵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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